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 足球裁判的换人手势 ,以及 关于足球助理裁判员的旗语知识 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如下:1、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2、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3、判罚角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4、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5、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
3、单臂指向球门:示意为球门球 4、单臂指向角旗杆:示意为角球 5、双臂扩张前平举:掌握有利 6、单臂侧上举指向第四官员席:替补换人 基本上就这些比较普遍的手势了,其他还有一些是裁判员的小习惯,各有不同了
1、掷界外球:侧上举;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
6.点球:裁判员将手臂伸直,手指指向球门中央,表示点球。7.停止比赛:裁判员将手臂伸直,手掌朝下,表示比赛停止。解释 足球裁判手势的解释是裁判员与球员和观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裁判员必须准确地传达信息,以便球员和观众了解
(一)直接任意球 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直接任意球 (二)间接任意球 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间接任意球 (三)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
手势:界外球,界外球的信号和手势是:身体面向边线球出界的地方,五指合拢胳膊抬起呈45度角。直接任意球,同样也是五指并拢胳膊45°抬起,指向球权方进攻的大门方向。门球,门球时裁判面向球门五指合拢单臂平直向前举并指向球门
在足球比赛中,裁判通过手势来传达各种信息,包括犯规、进球、换人、警告和罚下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裁判手势及其解读:1.举起手臂:表示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2.举起一只手臂:表示犯规或犯规的程度。3.举起两只手臂:表示进球
足球裁判的换人手势 如果是角球,旗子指向角球区,如果是进球,旗子指向进球区。3、越位。越位时,边裁在越位位置直接升旗。如果是远越位,则向上升旗,向近降旗,通常在中间升旗。4、犯规。当球员违反规则时,他会直接向裁判挥舞旗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
2、角球时,指向角球区,就是那个小旗子;球门球则是指向球门。3、 发现有人犯规时,不能处罚,而是摇旗向主裁示意,主要是挥动旗帜就可以了。4、越位就是在边线,向越位位置举旗(偏下,平行,偏上)。
第一、 中间越位,如果越位球员的位置在球场中间,助理裁判员应该面对场内并且讲旗子平齐,如果裁判员没有发现他应该晃动旗子。第二、 玩家被责令出场或发出警告 在出现惩罚或警告时向裁判出示送红色和黄色牌。 当使用红牌和
足球助理裁判员如何通过旗语来告知主裁判犯规地点是在禁区内还是禁区外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
足球比赛中边裁旗语有以下这些:假如有A和B两个队 1、A队将球T出边线,边裁将旗子指向B队球门,准确的说不是指向球门,而是指向A队所在的半场方向。2、角球时,指向角球区,就是那个小旗子;球门球则是指向球门。3、
巡边员的旗语:球门球旗示:站在球门线外延线上,水平前举;角球旗示:接近球门线处(一般为距离球门线一步左右),右侧斜下指向角球区;犯规旗示:上举摇旗,裁判员鸣哨后,指向进攻方向,旗在身侧斜上方;换人旗示:
国际足联审定的助理裁判员统一旗示只有5种:越位、界外球、球门球、角球和换人。至于犯规,助理裁判员只能向主裁判提供旗示协助,也就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所以助理裁判员即使认为有犯规,也是无权判定犯规的,判定权在于
1、远端越位 距离助理裁判员远端的球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若主裁判员未发现应当摇旗示意。2、中间越位 若是越位球员的位置处于球场中间位置,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若主裁判员未发现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
1、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2、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3、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二)
关于足球助理裁判员的旗语知识 旗语知识 一、越位 1、远端越位 距离助理裁判员远端的球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若主裁判员未发现应当摇旗示意。2、中间越位 若是越位球员的位置处于球场中间位置,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足球比赛当球整体越过边线,助理裁判员给出的举旗指向中圈是正确的。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助理裁判协助裁判执行规则,当整个球超出边线或端线时,指示哪一方踢球门球、掷界外球或角球。当球全部越过球门线时,助理裁判举旗
当对方越位位置的球员触球或是出现参与进攻的情况,就在那个球员最后停留的位置停下,然后高举旗帜,保持2秒,然后缓缓放下,如果是远端球员越位,则斜上45度举旗,如果是近端球员越位,则斜下45度举旗。一直要保持到主
足球裁判举旗的意思如下:1、举旗:边裁向主裁示意有特殊事件(犯规等)需要处理。2、界外球:边裁举旗表示出界,旗的指向代表朝这一边的攻防可以掷界外球。3、犯规:边裁举旗并且轻摇。4、换人:边裁抓住旗杆,横向举起旗
1、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2、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3、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二)
第一、 中间越位,如果越位球员的位置在球场中间,助理裁判员应该面对场内并且讲旗子平齐,如果裁判员没有发现他应该晃动旗子。第二、 玩家被责令出场或发出警告 在出现惩罚或警告时向裁判出示送红色和黄色牌。 当使用红牌和
足球助理裁判举旗的情况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1、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2、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3、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我们来举例说明。现在球场是东西方向的。上半场,A往西攻。如果是A踢出去的,判给B球权,边裁则应该将棋子向A的后场,也就是东面举起。犯规嘛,跟边裁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发现有球员越位的话,棋子直接指向垂直于边裁脚下的边线,且犯规球员在你的垂直延长线上。球门球嘛,主裁的事情裁判员的哨声、手势及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一、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习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以上两种只是执哨方法,各级足联、足协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但经长期实践证明,上述第二种方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越性,已为国际、国内裁判员普遍采用。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对于边裁,主要是旗语,通过旗语向主裁指明界外球的球权,门球还是角球,是否越位,进球是否有效。
通常是先摇旗,界外球就指向将球提出届的一方的球门,角球的话指向角球点,门球的话平举。
如果越位,远端越位会将旗举得高于水平位置,中端越位就平举,近端越位就向下倾斜。
如果进球,边裁跑向中线的话是告诉主裁进球没有问题。如果边裁认为进球无效,会站在原地摇旗并打出旗语。另外,在靠近边裁的位置出现犯规,边裁也会一直摇旗。如果出现冲突,边裁也会进场帮忙维护秩序,毕竟手上有个旗子,关键时刻还能用上。
如果换人,则双手将旗子平局过头顶。
第四官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教练席,举换人和伤停补时的牌子。另外现在都配对讲机了,边裁旗子也是有信号传导的,主裁身上有设备可以接受这个信号
当然,一起的决定权都在主裁那里 主裁鸣哨及手势动作 鸣哨方法:
1.比赛开始——长音比较响;
2.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有力洪亮;
3.一般犯规——短促响亮;
4.进球——长音响亮;
5.有争执——短音响亮;
6.上下半时结束——先短后长。
裁判员鸣哨后,一般立即做出手势,人们看到手势,便知裁判员对犯规或违例的队员是怎样判罚的。是罚点球、任意球,还是角球或掷界外球等。手势应果断、清楚、明确。对明显的犯规动作或违例动作,队员和观众能清晰分辨时,就不要做模仿动作了,因为这样做只能引起混乱、疑问以及延误比赛。裁判员的手势是指明下一个进程,而不是指当时发生的.情况,没有必要向队员或观众解释他的判决。其目的还是避免干扰比赛进行,使比赛能够尽快地进行下去。
主裁手势动作:
1.直接任意球——前臂前平举(或侧平举),并指向罚球方向。
2.间接任意球(包括越位)——单臂上举伸掌,球踢出并被另一队员踢或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角球——臂斜下举,指向角球区。
4.球门球——臂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5.进球——臂前平举指中圈。
6.巡边员举旗,裁判员认为不应判罚时,可示意旗放下——单臂斜下举左右摇动。
7.队员犯规在考虑对方有利而不判时,可示意队员继续比赛——两臂侧平举向前挥动(不鸣哨)。
8.警告队员时——面向队员出示黄牌,然后转向记录台;罚令队员出场时——面向队员出示红牌,然后转向记录台。
9.判罚点球——单臂明确地指向罚球点标记,也可以不跑向该处。
10.比赛时间终了——单臂上举握拳。
边裁旗示的动作和含义:
1.界外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随着侧平举或转体前平举,指出发球方向。
2.越位——持旗上举,表示越位,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再将旗指向越位地点:①臂斜上举表示在远端队员越位;②臂前平举表示在中间队员越位;③臂斜下举表示在近端队员越位。
3.犯规——持旗上举,左右摇摆,表示队员犯规。如裁判员同意,鸣哨停止比赛后,再将旗指向罚球方向。如果裁判员示意不予判罚,应立即将旗放下。
4.球门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然后臂平举指向球门区,表示踢球门球。
5.角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然后指向近端的角球区,表示由攻方踢角球。
6.进球——臂平举直接将旗指向中圈,示意球进门。中圈开球。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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